关于印发《古丈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古政办函〔2015〕19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丈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古丈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古丈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全省有关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精神和州政办明电〔201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作用
近年来,由于各类民间融资机构大量涌现且活动日趋频繁,导致部分民间融资机构经营活动不规范,超范围经营、超正常利率、超地域开展业务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民间融资机构甚至存在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金融秩序,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隐患。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和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相关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剖析各类民间融资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集资本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原则,落实宣传教育工作责任
坚持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结合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部署,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落实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收集宣传教育工作动态,综合全县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新闻媒体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组织指导新闻机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县网宣办负责加强网络舆情监管,配合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将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工商局负责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股权投资等各类机构的广告宣传进行审查,对各类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守法合规经营教育,规范经营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对获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中亿佰联等连锁经营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守法合规经营教育,规范经营行为。
县农经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守法合规经营教育,规范经营行为。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企业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归口管理企业、项目中使用民间资金的法人及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风险警示教育。
各金融机构要在所有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并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内容。
中国移动古丈分公司、中国联通古丈分公司、中国电信古丈分公司要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发送到每一个手机用户。
三、紧扣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国家、省、州规范发展民间融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通过剖析报道典型案例,揭露各类民间融资机构违规经营或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要组织力量深入乡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广大干部群众宣讲法律法规,以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设置宣传栏和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滚动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和规范民间融资管理,确保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优势,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手机报开设专栏、专版、专题节目,通过法律知识释疑、案例剖析和讲解、制作试听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知识,教育警示社会公众,震慑告诫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宣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明确人员,落实经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有利于保护民利、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原则,重在普及常识,宣传教育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严禁渲染炒作。
(三)做好情况收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高度关注、掌握舆论动向和社会动态,按照《古丈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办法》要求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情况,共同推动我县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