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丈县加强乡镇干部管理的七项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古丈县加强乡镇干部管理的七项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古丈县加强乡镇干部管理的七项制度(试行)》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古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古丈县委组织部
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
古丈县加强乡镇干部管理的七项制度(试行)
一、落实签到制度
(一)乡镇干部实行工作日签到制。
(二)工作日签到实行每日一签。
(三)签到形式、具体要求和结果运用的相关规定,由各乡镇自主确定。
(四)各乡镇每月须对干部签到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完善。
二、落实值班制度
(一)各乡镇要确保机关在双休日、节假日照常运转,方便群众办事和应急处理。
(二)各乡镇须做好工作日晚间、双休日、节假日、赶集日和特殊时期值班安排,明确值班工作职责。值班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必须上墙。
(三)安排值班时,每个班次都必须要确保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带班。除乡镇赶集日和特殊时期值班人数特别要求外,其余常规值班,原则上要求安排5人以上。
(四)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办公区域安全防护、电话值守、上传下达、信访接待和应急处理等工作,不得贻误工作。
(五)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三、落实干部驻乡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干部驻乡镇工作制度,不得发生“走读”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居住地不在工作地,周一不按时到岗,周五提前离岗回家,工作日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的;
2.在工作日期间,未经许可,不按规定在乡镇住勤,离岗返家的;
3.不遵守驻村制度,不按规定时间驻村,或以下村到点解决问题为名,擅自离岗的;
4.不遵守值班制度,特别防护期、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的;出现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急难险重突发性事件时,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置解决的;
5.以开会、学习、办公事为由,无故延长滞留时间脱离工作岗位的;
6.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
(二)干部需进城开会、办事的,原则上要求当天才能进城(较偏远乡镇除外),开会、办事结束后,应当天返回乡镇。
(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干部驻乡镇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四)干部因公因私离开乡镇工作岗位,应具有证明材料。主要情形包括:
1.参加上级学习培训的,以上级调训文件为准;
2.参加上级会议的,以上级会议通知或本乡镇电话记录为准;
3.抽(借)调参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以抽(借)调审批手续为准;
4.因事因病请假的,以审批手续为准。
(五)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如同时离开,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办事和节假日离开县境1天以上的,应向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及县长、县委书记报告,并到县委组织部备案。
外出期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返回,需另行报告。外出返回后,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向县委组织部销号。
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关机或拒绝来电。
四、落实干部联村制度
(一)各乡镇必须制定完善干部联村制度,确保乡镇干部工作重心下移,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乡镇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确定联村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联村干部主要负责指导、协助联系村的日常工作,实行责任捆绑。干部联村开展工作情况,作为联村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每个村(居)委会必须保证至少安排1-2名乡镇干部联系开展工作。
(五)联村干部每个月入村开展工作不得少于15天(特殊情况除外),并坚持做好民情日记,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六)各乡镇要完善干部公开栏,以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群众监督。
五、落实去向公示制度
(一)各乡镇必须在显眼位置设立干部去向公示栏(可与公开栏结合使用),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和当日去向等。
(二)干部去向公示栏必须每日更新。
(三)干部离开乡镇政府办事,必须将自己的去向报办公室备案。
(四)干部外出办事、下村时,必须保持电话畅通。
(五)干部因事因病请假应按《古丈县国家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古办发〔2007〕18号)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应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六、落实学习制度
(一)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和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干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思想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方式力求灵活多样。
(二)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学习与自身工作紧密联系的业务知识。
(四)各乡镇党委年初要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好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要求做到有记录、有考勤、有笔记。
(五)各乡镇党委要积极支持完成上级各项调训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任务。
(六)乡镇党委要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七、实行接待严管制度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办发[2014]4号)规定,严格执行《古丈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古办发[2014]29号)规定,规范乡镇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古丈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