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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3-31 访问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 古丈县政府法制办 字号:[ ]

 

古政办发〔20149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4年度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18

 

2014年度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服务发展为己任,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等依法行政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奋力开拓进取、勇于争先创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针对在2013年度我县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体系和标准,把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政府服务法治化建设、学法制度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加强对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政府各工作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确定县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点,并加强对其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指导,切实保障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上报创建成果和经验。

二、努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一)严格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对于重大决策中涉及的民商事合同等法律文件应事先交由政府法制机构或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占比,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出部门和重要项目报建部门、改革牵头部门作为承办单位,牵头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

   (二)加强决策规范建设。政府及其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股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规范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实施。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登记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

   (三)严格落实决策责任。明确决策主体、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作出决策的政府及其部门应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决策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适时开展后评估。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察督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检查,对于不执行决策程序或搞形式主义的应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抓好《古丈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则》(古政发201311号)的落实,切实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未经本级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对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及时清理制度。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或者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制定机关组织修改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努力增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在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指导作用。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个人一律不得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并经研究批准,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及法律救济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发挥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审理决定、监督指导等各项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二)推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报备、通报制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和法院的联系沟通和衔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裁定,履行法定义务。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六、着力强化政府法律服务

   (一)政府法制部门及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要着力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做好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运行程序,县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要聘请法律顾问,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律师和其他法律专家为政府和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二)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监督管理。政府合同的谈判、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纠纷的解决,政府法制部门要全程参与。凡是由县人民政府(政府委托的部门)作为甲方或乙方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经两个程序:一是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二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局(委、办)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把依法行政知识继续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之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能力。

   (二)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务会议制度,重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

   (三)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18日印发